看不到也感覺不到的紫外線:什麼情況需要防護
WHO 建議,當紫外線指數(UVI)達 3 以上時應採取防護:避開正午陽光、尋找遮蔭、穿著防護衣物、戴寬邊帽與抗紫外線太陽眼鏡,衣物遮不到的部位使用廣效防曬。

紫外線的兩面
紫外線(UVR)無法被看到或感覺到。WHO 指出,少量 UVR 對健康有益,是體內生成維生素 D 的必要條件;但 UVR 對人類致癌,2020 年全球診斷超過 150 萬例皮膚癌、通報超過 12 萬例皮膚癌相關死亡,白內障致盲者中約有一成可能與 UVR 暴露有關。[1]
強度受哪些因素影響
WHO 說明,太陽紫外線強度受多種因素影響:太陽在天空中的位置(時段與季節)、緯度(越近赤道越強)、海拔(越高越強)、雲量(多雲時仍可能偏高)、臭氧層,以及水、沙、新雪等反射面。因此「陰天不用防曬」並不可靠。[1]
誰要特別注意
WHO 指出,兒童與青少年因皮膚與眼睛結構,對 UVR 的傷害特別脆弱,童年曬傷會提高日後皮膚癌風險;膚色淺者較易曬傷,但膚色深者同樣會發生皮膚癌。痣多、服用光敏感藥物、有皮膚癌家族史者,以及戶外工作者,都屬於風險較高的族群。[1]
WHO 建議的防護做法
WHO 建議:減少正午時段的日曬、尋找遮蔭、穿著防護衣物、戴可保護眼臉耳頸的寬邊帽、配戴可阻擋 99–100% UVA 與 UVB 的包覆式太陽眼鏡,並在衣物遮不到的部位使用廣效防曬。遮蔭與衣物優先於防曬乳,防曬乳不應用來延長日曬時間,也應避免使用曬黑床。[1]
重點整理
WHO 明確指出 UVR 少量有益、過量致癌,給出紫外線指數 3 以上採取防護的建議,並列出具體防護措施與高風險族群。
閱讀提醒
WHO 的建議以戶外防護為主;極少曬太陽者是否需要補充維生素 D,WHO 提到可考慮口服補充,但個人適用性應由專業人員評估。皮膚出現異常變化應就醫檢查。
自我檢查清單
資料來源
- [1] Ultraviolet radiation
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(WHO)|來源頁面更新日期 2022年6月21日|擷取日期 2026年10月22日
本文以 AI 輔助、依上列資料整理,未經醫療專業人員審閱。內容為一般健康資訊,不構成醫療建議。